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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7011十天高速石泉连接线与G316平面交叉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
索引号: | ZDDBG266248 | 发文字号: |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7011十天高速石泉连接线与G316平面交叉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6-20 |
石泉县人民政府:
《关于关于请求协调办理G7011十天高速连接线与G316平面交叉优化工程施工手续的函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现决定准予许可。
一、同意G7011十天高速石泉连接线与G316平面交叉优化工程涉路方案。十天高速石泉连接线与G316平面交叉优化工程建设内容为:三角形导流岛中空部分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板补齐、对G316两侧增设变速车道(拓宽1个变速车道,形成双向四车道)、新建交通标志及红绿灯并重新施画交通标线、完成实体岛绿化。本工程工期60天。
二、请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施工前,到所涉高速公路连接线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。施工全过程,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的监管。
(二)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,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,并与权属单位联系,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。
(三)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、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,确保高速公路连接线运营安全。
(四)施工完成后,对损坏的高速公路连接线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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